| 各市(行署)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以下简称职成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与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素质,特制定《“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为保证项目建设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项目论证、审核、上报。项目实行年报制,各地要围绕“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职成教育重点项目,根据本学校、本地区、本行业职成教育发展实际,由学校将申报表以文件形式报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省直厅局),各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省直厅局)务于每年9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将经过论证、审核后的重点项目申报表报送省教育厅,由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
附件: 1、《“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申报表
二○○二年二月四日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以下简称职成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与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素质,“十五”期间,我省职成教育将以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为载体,在大力发展农村职成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全省职成教育的投入力度,扶持职成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为科学、有效、合理使用资金,根据职成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我省职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意见》,在“九五”期间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职成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的方针,及时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职成教育工作重点放在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上,通过加强职成教育内涵建设,改变学科教育模式,确立能力本位思想,降低重心,大力发展农村职成教育,切实培养创业型劳动者、初中级技术人才和基层管理人才,为“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服务,为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项目建设内容
“十五”期间我省职成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的内容包括:
(一)为农服务建设项目
1、建立和完善100个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和地面卫星接收系统。
2、以为农服务为目标,力争建设10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乡(镇)综合中学或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职联校)。
3、“十五”期间,力争做到50%农村初中毕业的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
4、配合“星火”“燎原”“丰收”计划的实施,扶持农民各类专业协会,推广1000项农业先进技术。
5、“十五”期间,每年培训300万农村青壮年,不断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科技素质。
6、总结推广佳木斯等地为农服务经验,推动职成教育为农服务工作。
(二)职成教育内涵建设项目
1、建设和完善15个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全员培训专业课师资,提高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为农服务实践技能。
2、建设和完善100个左右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3、以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加工、北药开发、旅游服务、机械加工项目为主,建设和完善100个骨干专业的现代化实验室和300个与就业准入制度相适应的实训基地。
4、力争在50%左右的中职学校建成校园网和电子阅览室;全省统一组织开发50种计算机教学软件、课件。
5、编写5类与我省特色产业紧密相关的地方教材和10类骨干专业的实习指导教材。
三、项目实施办法
“十五”期间重点项目建设采取分期分批、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2001年重点建设乡(镇)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项目。2002年至2005年,除继续建设乡(镇)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项目外,还将建设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及职成教育重点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综合质量检测、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教职成〔2001〕251号)精神,依据学校综合质量检测、评估结果,对优胜学校、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及其职成教育重点项目进行扶持、表彰,以调动职业教育内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奖优罚劣”的导向机制。
四、资金使用原则
(一)重点投放原则
从2001年起,我省设置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按照重点项目重点扶持的原则,重点扶持为“三农”服务项目、学校内涵建设项目以及重点职业学校和重点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地方(或办学主管部门)和学校也要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达到重点项目的建设目标。
(二)质量效益原则
对招生量大、教学质量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的学校,工作出色、资金投入到位和使用效益好的市(行署)、县予以表彰,并给予重点支持。
(三)跟踪问效原则
省级专项资金,无论是用于为农服务项目,还是用于内涵建设或其它项目,均实行市(行署)教育行政部门(或办学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监督使用和跟踪问效原则,以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要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在省本级设立职教专项经费的同时,各市(行署)要按照《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成教育经费。同时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行署)、学校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因管理不善或造成经费流失浪费的,停拨当年和以后年度补助专款;对挤占、挪用或截留专项资金的,将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的罚则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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