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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县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省内中专、职高学校,有关招生院校: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加快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今年我省部分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为做好这方面工作,特制定有关招生工作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
1.招生计划
2002年我省部分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计划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0478人,其中高职教育本科1056人(见附件1),高职教育专科9422人(见附件2)。
2.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考生须具有我省的户籍;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
(4)报考专业应与考生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对口或接近。
(5)身体健康;年龄、婚否不限。
3.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一律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集体到本市(行署)招考办报名。往届中职毕业生可回原毕业学校报名,也可以直接到市(行署)招考办报名。报名须持考生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和近期3.3厘米免冠同一底片照片5张,并交报名、考务费每生120元.
考生报考资格由市(行署)级招考办负责审定.
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5月15日至28日。
4.报名工作程序
考生应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统一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及考生报考登记表,并填涂机读报名卡,表中准考证号由当地招考办根据考号编排要求给定。
报名结束后,各市(行署)招考办将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用光电阅读器输入到计算机中(软盘由省招考办制定下发),由专人负责检查校对,复核无误,在6月7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报(传)送省招考办。并将2002年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试题预订数报省招考办中专招生处。(见附件5)
5.准考证号编排要求
考生准考证号由十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二位为市(行署)局代码(与高考市(行署)代码相同);第三至四位为考生报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组代码;第五位为类别代码统一为8;第六位为外语语种代码:英语1,俄语2,日语3;后四位为考生报考顺序号(按报考专业类别分别从0001开始)。
6.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表分为本、专科两栏。本科栏设二个志愿,专科栏设三个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可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及要求和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填报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本科和专科院校。报考本科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专业相同或接近(考试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
二、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中职考生升高职考试科目设公共文化课三科、专业课两科和职业技能考试。
公共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朝鲜族考生考汉语文与朝语文)、数学、外语(英、俄、日);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附件3,每科成绩满分为150分。
公共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范围及参考教材参见省教育厅职成处下发《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2年升学考试复习大纲》。
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满分为200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各100分),按实际分数记入考生总分。考生务必在7月15日前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当地招考办,职业资格证书需加盖“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考试专用章”方能作为中职升高职有效成绩(见附件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由当地招考办审核后,将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将技能考试成绩统一造册,于7月22日前报省招考办。
2.命题、印题及试题下发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试题下发时间及取题地点与普通高校取题时间、地点相同。
3.考试地点:公共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考点集中设在市(行署)所在地,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受理报名,编排考场,领取试题,组织考试等工作。
三、阅卷、登分
文化课与专业课的阅卷、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全部输入计算机后,由市(行署)招考办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四、试题、试卷的保管
试题在考试前属国家绝密材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省对试题、试卷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试题、试卷的保管做到万元一失,杜绝任何泄密、损毁等事件的发生。
五、报考材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
1.考生报考材料袋需装入下列材料:
(1)应届中职毕业生毕业证明,往届中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2)黑龙江省2002年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报考登记表;(3)体检表;(4)参加公共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各科试卷;(5)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录取新生工作的重要依据。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如实客观的做出评价,认真填写政治思想表现。
体格检查工作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体检工作同步进行,执行同一标准。
六、录取
1.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按专业类别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2.高职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均实行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报学校专业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院校提供档案,由院校审查录取。如院校生源仍不足,可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规定的大类别科目组内按考生服从志愿进行调剂录取。
调剂专业大类别为:1)种、养殖、森林资源及粮油加工类(科目组01、02、03、07、25、26、34);2)机电工程类(科目组05、08、09、10、11、12);3)财经文秘类(科目组13、14、15、22、33);4)旅游烹饪类(科目组16、17);5)美术服装类(科目组18、19);6)建筑施工类(科目组04、06、23、32);7)医药卫生类(科目组29、30)
3.中职应届毕业生,在中职学习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其它
1.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切实做好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2.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各专业学生,修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高职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回原地从事职教工作。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同一就业政策.
附件:1.黑龙江省2002年高职教育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2.黑龙江省2002年高职教育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3.2002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4.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5.2002年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试题预订统计表
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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