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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教学制度、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改革的通知

黑教委职[2000]147号

各市(行署)教委,有关厅(局)、企业教育局(处),各县(市)教委:
    根据黑龙江省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教委职[2000]103号)精神,现对农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教学制度、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改革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结合本地情况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农职业学校,其培养目标主要是为当地农村进步、农业发展和农民富裕培养应用型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按此培养目标,全省职业学校多年来培养出了大批的毕业生,有相当一些毕业生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但是必须看到,我省农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招生制度、教学制度和办学模式等还没有打破普教模式,还在套用普通学校的传统作法。即每年进行一次招生,且仅限于招收初中毕业生;学生入学后实行的是连续两至三年全日授课的教学制度;教学方法以课堂教学为主,注重文化理论知识传授,忽视对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实验实习环节薄弱,实习指导教师和基地建设达不到要求,甚至有的学校在学生实习阶段放任自流,缺乏必要的指导与管理,在办学模式上,还是单纯地教学模式,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更没有对学生进行立业、创业训练;专业设置脱离当地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需要,主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需要开设专业不够,许多农职业学校将主要财力和人力用在了迎合社会和个人需求的计算机、财会等热门专业上,与农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不相符合。
    我省农职业教育的这种现状,一是不适应农村社会进步的需要;二是不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不适应农民和学生个人发展与致富的需要。因此,改革现存的农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教学制度、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势在必行,不仅是学校端正服务面向的需要,更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二、改革招生制度,放开招生对象与时限
    各地、各农职业学校要按照2000年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确定的我省2000年职业教育工作思路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00]10号)要求,改变只注重学历教育,忽视职业技能培训的观念和行为,扩大招生范围,使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一是放开招生计划限制,各市(地)、县不要再编制下达农职业学校指令性招生计划,允许农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能力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允许省级以上重点农职业学校跨地区招生。二是放开年龄和考试限制,允许愿意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进入农职业高中学习。农职业学校招生主要按照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录取。同时可以实行一年两次乃至多次招生,招收具有初中毕业学历而未参加当年统一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入学。三是打开普职相通的渠道,招收其他高中阶段的学生入学,使大部分没有机会上大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和高二分流的学生进入职业学校接受一年专业课和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到社会上就业或升入高职学校接受高等教育。四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承担起各种职业技术培训任务和劳动预备制度的培训任务以及对下岗、转岗人员的培训任务。协助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承担起县(市)域内的各部门、各乡(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企业挂钩,与之建立稳定的上岗、在岗和转岗技术工人的培训与供给关系。主动积极承担各种短期技术培训任务。五是发挥辐射功能,主动积极为广大农民服务,根据农时和农民需要招收农村成人学员,对他们进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三、改革教学制度,实行弹性教学和学习制度
无论学历教育还是各种短训班,都应从学生或学员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学分制、工学交替和半工半读等弹性教学和学习制度,使教学更具灵活性、适应性和服务性,使学生和学员的学习更具现实性和可能性,不致于使一些学生或学员因农忙或其它工作需要而中断学习。不论实行哪种教学和学习制度,都必须达到相应的教学大纲要求标准,实行学分制的没达到规定学分不能毕业或结业,实行半工半读和工学交替的也要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方可结业。与之相适应的是学制改革,学历教育一般要求三年,实行弹性教学和学习制度的学校可以不受此限制,由各农职业学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实行。
    四、改革办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使教学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
农职业教育的突出特点是直接有效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富裕服务。办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不仅关系到职业学校的服务能力和质量,而且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社会效益和生存发展。因此,农职业学校必须也只有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将教学活动与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学生或学员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学习邵阳经验,积极探索边学、边干、边创收的教学模式,给当地农村、农业和学员带来切实的利益,使学生或学员感受到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学有所得。
    五、改革专业设置,创造条件开设为“三农”服务的专业
县(市)职教中心学校都必须设置为农服务的专业,具体专业类别要根据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当地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需要而定。像宁安职教中心学校应开设西瓜种植专业,讷河、绥化等职教中心学校应开设马铃薯种植专业,依安县职教中心应开设家禽养殖专业,集贤职教中心学校应开设食用菌专业等。各县(市)职教中心学校都要开设农学专业。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县(市)域内和外省(市)工业、企业以及服务业用人情况选设二、三产业专业,使学校在立足于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前提下,广泛开辟招生与就业渠道,以图较大发展。
    六、切实加强师资和实验实习基地建设,使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专业教师队伍和专业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成败的关键。首先,在做好专业教师在岗培训提高工作的基础上,对专业教师队伍进行调整、充实,特别是为农服务专业教师一定要选配实践技能强有事业心的教师担任。学校现有教师不具备任职资格可到社会上聘请。其它专业课教师也可采取到企业和服务行业选聘的办法来解决。其次,要完善专业教学实验实习基地建设。一是所开设的专业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二是对现有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基地进行充实完善,使之能够适应专业教学的需要;三是要充分利用好实验实习基地,不要让设备设施闲置浪费。
    七、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以上意见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尤其是为农服务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呼兰县职教中心学校、尚志市职教中心学校、宾县职教中心学校、五常市职教中心学校、龙江县职教中心学校、依安县职教中心学校、富裕县职教中心、讷河市职教中心学校、林口县职教中心学校、穆棱县职教中心学校、海林县职教中心学校、密山市职教中心学校、绥滨县职教中心学校、集贤县职教中心学校、宝清县职教中心学校、勃利县职教中心学校、桦南县职教中心学校、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安达市职教中心学校、绥化市职教中心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情况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并在今年开始实施,已经开始这项工作的学校,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在实施过程中,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及时向省教委反馈改革进程和存在问题,以便共同研究探讨,顺利开展工作,为我省农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出一条适应为“三农”服务的新路子。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
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