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行署)教委,有关厅(局)教育处(局),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教育教学制度建设和教材建设从无到有,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逐渐趋于完善和规范化。但是,由于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高中教育和成人中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前期主要工作投放到硬件建设上,对课程改革、教材等软件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造成我省教材基础性建设与管理比较薄弱,致使地方性和新课程教材及配套用书短缺,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和发行工作混乱,同层次学校教材不统一。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对中职教材建设与管
理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决定》,树立职业教育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实施《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构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教育鲜明特色的教材体系,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劳动就业和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对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
我省今后一个时期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教育部关于中职教材的使用管理和建设意见,从中职和高职的衔接出发;从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需求出发,从目前中职教材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出发,努力建立起统一、高质、完备、有序
的具有我省职教特色的中等职业教材体系和管理机制。
二、教材建设与管理目标
“十五”中期实现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与各科各类教材全省统一。到2005年,完成我省中职乡土教材和与新兴支柱产业相关的新课程教材的开发和编写工作。逐步完成骨干专业教材相配套的实训教材,逐步配齐与能力体系相适应的教辅用书。在重点专业方面,开发出较为系统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课件,在近两年内建立起中职教材使用、发行管理机制。通过建设与管理,使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完备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三、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原则
1.省统筹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均在省统筹规划和领导下进行,教材建设工作在新教材开发和配套教材编写上,本着按需开发、编审分开、统一出版的原则进行。在教材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要淡化各类学校的界限,求大同
存小异,使我省中职教材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
2.以教材审定和统一发行为前提,切实加强教材使用和管理。根据教育部职成司每年公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信息》(该《信息》所列各科目各专业教材均系教育部协调各行业统一开发的一纲多本教材),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现已开设的专业,通过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统一审查确定教材及教辅用书的使用版本。一经确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各科教学用书必须到省职业教育教材发行站统一订购。个别的特殊行业或专业国家未统一开发的,即未列入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信息》的教学用书,在省未有统一规定之前,无论使用何种教材必须由学校上报省中职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入课堂。
3.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高职、本科的考试命题及省教育厅为检测、评估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组织的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技能的抽考和统考工作,均依据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版本,
4.以能力为本位,突出教材建设的实际操作性。一是省将组织编写中职学校实训教材。二是在确定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版本时,把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作为衡量教材质量和可否使用的重要条件。三是在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中,要把实际操作性放在首位加以考虑。
5.以地方教材编写为重点,实现教材体系的完整性。从我省实际出发,教材建设的重点一段时期要以乡土教材、实训教材、新课程教材和教辅用书等开发和编写为重点,解决部分教材短缺和不配套等问题,建立起相对完整的职教教材体系。
6.以声像教材为切入点,突出教材建设的前沿性。教材建设要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不断更新和扩充内容,把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吸纳进教材之中;另一方面要大面积地、广泛地开发和创造教学软(课)件,逐渐扩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声像教材比例。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和成员名单附后)。
编审委员会由省教育厅聘请省内职业教育专家、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组成。编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教材编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处。编审委员会下设8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专业的教材编审工作。文化基础课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教材
;管理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行政管理、物业管理、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等专业;工科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机械、机电、电力、汽修、建筑施工等专业;农林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机使用与维修、畜牧兽医等专业;财经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会计统计、金融保险、财政税务、管理、商品经营等专业;信息技术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通讯技术及应用、电子技术及应用、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服务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旅游、服务、烹饪、美容美发、幼教、影视表演、音乐教育、实用美术、工艺美术、装璜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家政等专业;医药卫生类教材编审委员会:包括医疗
、卫生、保健、制药等专业。
教材编审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规划,地方(乡土)教材、新课程教材、声像教材、实训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开发,组织编写和出版发行等工作;审定国家统编
教材的使用版本;审定各级组织机构和个人编写的各类中职教材(包括教辅用书);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当好中职教材建设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教材编审委员会工作程序:每年10月末前,省职教教材发行站、教材编写单位或编者将预审的教材目录和样书(稿)送交教材编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分送各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务于每年12月末审定完下年度使用的教材和配套用书,须提前半年向办公室上报编写计划和编写提纲,经批准后再行编写。审定教材时,每个专业委员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审定工作。审查后逐人签字,再由专业委员会主任集中大家意见,写出教材审定报告或使用意见,送交办公室,报主任或副主任签批。
2.完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发行网站,省职教教材发行站,负责各地、市网站的业务指导和全省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及时向教育厅职成处反馈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材使用情况。
3.各市(行署)职教科(处)要设立职教教材发行点,负责人由职成科(处)负责人兼任。职责是负责组织所属学校教材征订工作,及时与省站沟通联系,做好教材需求统计、呈报、接收和结算等工作,保证学校课前到书。
五、“十五”期间教材建设规划范围
1.地方(乡土)教材类。第一产业种植、养殖专业课教材,立足于新、奇、特
品种和科技含量高、以及经济价值大的教材内容的开发。新课程教材,立足于为我省新兴支柱产业服务的教材内容的开发,立足于创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方面的教材开发,还将开发德育实效性教材。
2.实训教材类。立足于重点专业,特别是社会需求量大的实际操作教材的开发和使用。
3.教辅用书类。教师参考书和学生练习册等。
4.声像教材类。侧重教学软件与课件的开发。
六、教材建设经费
“十五”期间教材建设经费,采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一部分、从全省中职教材发行利润中提取一部分、收取教材编写单位或编者的审定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教材建设经费,专项用于教材项目开发,特别是声像教材建设和其它各类教材的编写、出版等工作;保证教材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和成员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和成员名单
主 任
孙万良(黑龙江省教育厅巡视员)
副主任
刘振怀(省教育学院副院长)
张志强(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尹晓岚(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朱尚文(省中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委 员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盖洪伟(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副主任
陈玉林(省教育学院职教部主任)
张玉楠(省中专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张剑一(省教育学院职教部副主任)
成 员
谷化鹏(省教育厅职成处主任科员)
庞胜国(省教育厅职成处主任科员)
专业委员会
1.文化基础课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张舒(省外贸学校高级讲师)
副主任 王和智(省供销学校高级讲师)
2.管理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赵桂英(哈轻工业学校高级讲师)
副主任 邓健平(省粮食学校高级讲师)
3.工科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王幼龙(省教育学院职教部副研究员)
副主任 蒋双庆(省农业机械化学校高级讲师)
4.农林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于广建(东北农业大学职技院院长)
副主任 赵贵春(佳木斯农校高级讲师)
5.财经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王兰芬(省商贸学校高级讲师)
副主任 朴根虎(省教育学院职教部副研究员)
6.信息技术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韩希义(省电子校高级讲师)
副主任 薛振刚(省教育学院职教部副研究员)
7.服务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谢莉莉(省教育学院职教部副研究员)
副主任 泮相荣(哈美术工艺学校高级讲师)
8.医药卫生类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 彭 波(省卫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副主任 吴海锡(哈铁卫校高级讲师)
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实行临时聘任制。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名,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批后聘用。解除聘用履行同样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