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汇编
 
 
 
您现在的位置:文件汇编

关于做好200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黑教职成[2002]144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有关厅(局)及企业教育局(处),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41号)有关规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职业教育的实际,现就做好200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积极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 于“十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黑教职成[2001]250号)关于“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教师比例要逐年递增”的具体行动,做好这一工作,对于培养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突出职教特色,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鼓励和动员广大教师积极报考,抓紧落实推荐报考人选,积极为他们创造学习条件,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培养学校
    今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天津大学等13所高校为培养学校。具体学校名单 、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三、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录取和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含论文答辩时间),个别情况可延至4年,其中集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学年。
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其培养费用,原则上由本人承担,有条件的中职学校要适当承担培养经费。
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命题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职成教育司联合确定。
课程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此类人员不再参加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外语和综合水平考试。
    四、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年龄在40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 含3年)以上,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和省、市(地)级职教教研室(教研所)从事教研工作3年以上的研究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推荐,并填写《 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提供考生毕业证书(原件);需交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其中2份 《报名资格审查表》各贴1张,照片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同时,要交纳专业课考试费100元。请各市(行署)教育局、有关厅(局)及企业教育局(处),将辖区内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资料汇总后,于7月15日前,统一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逾期将不予受理。普通中专(高职学院)由学校统一组织直接上报。联系电话:0451—3605292。
    2.各地要动员考生就近报考有关培养院校。经我厅认定报考资格和总量平衡后,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统一交各高校进行资格审查。
    3.培养院校资格审查后,将《报名资格审查表》交给考生本人。考生本人要自行与报考院 校联系,以确保《资格审查表》及时寄给考生。报考外省院校的考生,考生凭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于7月27—28日,8∶00—18∶00点,到省学位办指定的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41号(23军厨师培训基地)报名,同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的考生,请于7月25—31日分别到两校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同时考生要及时与两校联系。届时,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现场摄像,采集图像信息。
    六、考试时间、科目与联考辅导资料
    1.考试时间:2002年10月19日、20日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职业教育学和专业课。其中,英语、数学、职业教育学三门实行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各培养院校单独组织命题,专业课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3.联考辅导资料:
    (1)英语联考辅导资料参见《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数学联考辅导资料参见《高等数学》(第四版),同济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3)职业教育学联考辅导资料参见《职业教育学复习资料》,刘春生主编,天津大学职教学院印。
附件:1.2002年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2.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学校联系表
      3.资格审查表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