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普通卫生学校、成人卫生职工中专:
为规范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的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等医学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颁发和实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精神,省卫生厅、教育厅于1999年8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下发黑龙江省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各校按通知要求对现有专业自认定基础上,由省卫生厅、教育厅共同组成专家组,分别对全省普通及成人卫生中专《专业设置》进行了复认定。经过认真分析复认定结果,结合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确定了合格专业、限期改进专业、不合格专业。并决定,对合格专业,学校可继续申请该专业的招生;对限期改进专业,给6个月整改期,在整改期内由学校提出申请,省卫生厅、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条件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不准招生;对不合格专业从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不得招收新生、取消学历办学资格。取消学历办学资格的学校,更进一步加强在校生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可改为培训中心,承担当地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和乡村医生的再教育等项任务。
附件:中专卫校合格专业、限期改进专业、不合格专业名单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专卫校合格专业、限期改进专业、不合格专业名单
一、 普通卫生中专合格专业名单
省卫校:护理、检验、药剂、预防、麻醉
大庆卫校:护理、检验、妇幼
鸡西卫校:护理、检验、药剂
伊春卫校:护理、社区医学、口腔、妇幼、助产
绥化卫校:护理、影像诊断、影像技术
省林业卫校:护理、社区医学、病案
省农垦卫校:护理、检验、助产、妇幼
哈铁卫校:护理、口腔、助产
黑河卫校:护理、妇幼
齐市卫校:护理、助产
省医院护校:护理
牡市卫校:护理
大兴安岭卫校:护理
鹤岗卫校:护理、社区医学
省中医药学校:中医护理、骨伤、中医士、中药、针推
二、 普通卫生中专限期改进专业名单
哈市卫校:护理、助产、检验
齐市卫校:检验、影像诊断
农垦卫校:药剂、社区医学
牡市卫校:检验
三、普通卫生中专不合格专业名单
哈市卫校:病案、药剂
注:省卫校美容专业,省林业卫校全科医士专业均未实习,需待认定。
四、成人卫生中专合格专业名单
无
五、成人卫生中专限期改进专业名单
五常市卫生职工中专:社区医学
黑龙江省卫生职工中专(北安):社区医学,口腔
海林市农村成人卫生中专:社区医学
哈尔滨市成人卫生中专(木兰):社区医学
大庆市卫生局职工中专:社区医学、护理
哈尔滨市卫生职工中专:社区医学、护理
佳木斯市卫生职工中专:社区医学、护理
黑龙江省中医药卫生职工中专(兰西):中医士
六、成人卫生中专不合格专业名单
富锦市成人卫生中专:社区医学
阿城市卫生职工中专:社区医学、助产
哈尔滨市卫生职工中专:药剂、助产、口腔
肇东市卫生职工中专:社区医学
绥化市卫生职工中专:社区医学
讷河市成人卫生中专:社区医学
克山市农村成人卫生中专:社区医学
宁安市农村成人卫生中专:社区医学
哈尔滨市成人卫生中专(木兰):口腔
大庆市卫生局职工中专:助产、口腔、药剂
黑龙江省卫生职工中专(北安):助产
注:密山市成人卫生中专、延寿县卫生职工中专未参评,定为专业不合格学校。
|